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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陕西省非遗保护活力彰显

2015-01-22来源于:中国文化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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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非常丰富。近年来,在陕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文化部门共同努力,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社会各界也积极参与,使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策保障发力名录体系与传承人队伍不断健全

自2000年以来,陕西省政府及省文化厅先后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法规,分别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目标、方针、原则、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的贯彻落实和自5月1日起《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正式施行,陕西省非遗保护工作在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道路上进一步推进。”陕西省文化厅厅长刘宽忍表示。

近年来,陕西省不断推进对非遗保护专门机构的建立健全,各级单位不断加强对非遗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省里建立了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同时,全省10个市及所辖县(区),以及咸阳市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韩城市也相继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与专家委员会。

多措并举 陕西省非遗保护活力彰显

据了解,陕西省文化厅等相关单位利用3年时间对全省的非遗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普查,共调查民间艺人70219人,普查到项目线索38416条,并重点对其中15222个项目进行了深入调查,建立了项目档案;收集实物(含作品)60432件,拍摄照片166260张,拍摄视频资料3336小时,录制音频资料2033小时,以上成果均为深入做好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全省已建立国家、省、市、县(区、市)四级代表作名录,其中国家级62项、省级453项、市级1127项、县级2292项,西安鼓乐、中国剪纸(陕西剪纸)、中国皮影戏(陕西皮影戏)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基本形成了以市、县级名录为基础,省级名录为骨干,国家级名录为重点的梯次结构体系。另外,全省还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57人、省级318人、市级419人、县级1298人。“名录体系和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的建设,使得我省一大批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项目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传承。”陕西省艺术馆副馆长修建桥说。

保护途径多样化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进有序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开展非遗整体性保护的重要举措。目前,陕西省共有陕北和羌族两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对于推进全省非遗保护工作由点到面、整体发展至关重要,两个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对于促进陕北和陕南部分地区文化、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刘宽忍表示。

截至今年5月,陕西省省级以上项目均制定了5年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科学深入有序推进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加强了保护方式方法的探索和尝试,例如《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在第五章专门利用一章明确了保护的措施与方式,将近年来在工作中总结的保护经验、方式与《非遗法》相结合,明确提出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数字化保护等方式与内容,并在政策支持、合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使保护方式方法更加适用,也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主题活动频繁社会力量参与保护踊跃

从2006年至今,陕西省每年于“文化遗产日”期间都会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非遗展演展示活动。近年来,陕西省文化厅曾多次组织省优秀非遗项目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大展、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以及深圳文博会、上海世博会等一系列重大文化活动。同时,还多次组织西安鼓乐、秦腔、华阴老腔、安塞腰鼓、华县皮影戏以及剪纸、泥塑、农民画等项目赴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几十个国家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进行文化艺术交流,受到了普遍好评,为陕西及中国争得了荣誉。

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陕西省还积极引导众多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参与非遗保护,从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非遗保护事业的发展。例如,从2010年起,陕西省文化厅支持西安大唐西市成功举办了由文化部和省政府共同主办的4届“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系列活动”。每届活动都汇集了从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精选的百余个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仅拓宽了非遗保护渠道,也激励了民企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性。

经费投入加大保护成果的整理不断加强

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陕西省非遗保护经费投入也在不断加大。省财政已从刚开始的100万元专项保护经费,增加到如今的1500万元。从2008年起,国家财政对每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年补助8000元用于传习活动,2013年增加至1万元;省财政补助每个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年4000元,2013年已增加至5000元。目前,不少市、县(区)也设立了数额不等的非遗保护专项经费,每年对市、县(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给予一定的补助。

同时,陕西省高度重视非遗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采取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对秦腔等几十个项目和100多名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抢救性记录,留下了珍贵的资料。同时,还先后编辑出版了各批省级非遗名录图典和代表性传承人图典,以及《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撷英》、《陕南羌族》、《商洛花鼓》、《陕北说书》、《汉调桄桄》、《陇州社火》等几十部书籍,录制发行了《西安鼓乐》、《阿宫腔》等10多种音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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